1、政策目标
2、适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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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时间:2022年8月22日-9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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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:
3、名词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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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盘系统:服务商工作台的一级功能模块,可支持服务商为主播创建操盘计划、操盘分佣和操盘前主播诊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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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盘计划:服务商公司的操盘手团队确认和主播开展操盘活动时,主动发起创建的操盘邀约合作计划,实际达成需依赖主播是否确认本次操盘计划的单场合作,和实际直播时是否有效使用了对应计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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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操盘:即使用操盘系统且操盘手创建操盘计划且主播授权同意、主播创建并完成至少一项直播计划并提交、操盘手使用诊断报告、主播开播后导入直播计划、主播完成直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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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计划:直播计划是主播侧推出的功能,主播可用来管理自己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计划开播时间、计划开播场次、计划开播GMV和对应的商业化投流。直播计划可有对应的创建者标签:服务商创建的、操盘手创建的、行业小二创建的和主播自建的;
3、政策内容
3.1、政策内容
本场GMV |
流量对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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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场GMV达成① |
GMV对比基期涨幅要求② |
对投比例③ |
对投上限④ |
≥100万 |
近30日有效开播场均GMV的1.5倍 |
主播3:平台1 |
GMV*7%,最高100万 |
10万-100万 |
MAX(近30日有效开播场均GMV的1.5倍,近30日最高单场GMV的80%) |
GMV*10%,最高1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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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【本场GMV达成】:单场支付GMV(不含技术服务费≤1%的商品、优惠券抵扣、支付优惠、运费金额、虚假交易的订单金额等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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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【GMV对比基期涨幅要求】:近30日有效开播场均GMV为当天开播时长≥2小时且挂小黄车且排除大促期的日均支付GMV(不含技术服务费≤1%、及①中其他剔除),近30日最高单场GMV的80%为GMV(不含技术服务费≤1%、及①中其他剔除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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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【对投比例】:按实际商业化消耗主播3:平台1对投,即主播实际商业化消耗30万,平台对投10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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④【对投上限】:直播过程中产品实时对投,本场GMV目标≥100万的场次按照GMV的7%作为平台投放上限,最高100万,本场GMV目标10万-100万的场次按照GMV的10%作为平台投放上限,最高10万;当实际GMV达到目标GMV的70%、80%、90%、100%时分阶段对投,设置分阶段平台商业化投放上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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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目标达成考核】:服务商目标完成度<50%的场次超过3场取消服务商本月提报资格。
3.2、政策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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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政策与行业大场对投、重点主播招商政策不同享,对于此政策与平台其他激励政策的同享规则,平台保留调整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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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主播或服务商存在违规、作弊等行为,平台有权无责单方中止并取消本激励政策的所有权益,服务商确保告知主播在主播收到平台口头/邮件/罚单等形式的通知后,将已享受的权益全部退还,主播参与政策即视为同意上述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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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播消耗中行业流量奖励的钱包的消耗不计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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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商在我司经营期间可以获得相关奖励,退出经营后奖励终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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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台保留活动规则的调整权,相关调整于公布时即时生效。如服务商继续参与则视为同意调整后的规则,如拒绝可自主放弃参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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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算金额说明:服务商单月结算金额低于1万不予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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